“换个地方住吧,小谢。这里离华鼎和我家都太远了,接你不方便,以后你自己买了车上班一样不方便。钱不够跟我说。”

    “不,不是钱的问题,是我,我太懒了,一直没想着要搬。”

    犹豫了一下,谢方升问:

    “老板,你为什么,突然给我打了那么多钱……五百万,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就算多,那以后有你惊讶的。”沈青笑笑,“以后你也代表公司的形象了,小谢,买几件好点的衣服。”

    谢方升沉默。

    “我的命连五百万都不值?”

    “老板,我不是这个意思!”

    沈青挑眉,忽地侧头打量谢方升。

    谢方升朝着前头,唇角抿起,没看他。

    沈青的眼神类似于看一只龇牙的小狗,温和中略带兴味。这小子应该真戒了,这段时间也有听自己话好好养身,脸颊总算是显出了一点他这个年龄该有的气色,嘴唇也比上次在医院看见要红润。

    当然,也有可能是接了自己电话之后,跑得着急,脸才这么有血色。

    这小子本来生得轮廓立体,此刻从侧面看去尤甚。

    从额头到眉弓到鼻梁、从人中到下巴的线条雕塑似的深邃和精细,男人的表情完全褪去了谄媚,只剩下严肃认真,平素如雪片如刀锋似的白皮肤上带了点绯红,英气里愣是又有几分灼灼桃花的艳——一种不浮浪的、克制的艳。

    沈青见惯美色,这时也忍不住多看他几秒。

    再往下就见他里头穿件白背心,外头是薄款的墨绿色格子衬衫。扣子从第二颗往下扣得算整齐,腿上穿着半新不旧的牛仔裤,脚踏着双运动鞋。

    本来对他的衣着打扮没点期待,沈青的目光只在谢方升的脖子以下停留了一秒,就回到了那张脸。

    沈青抬手刮过谢方升侧脸上洁净细腻的皮肤:

    “身上伤都好了?有没有留疤痕?”

    谢方升明白这是来工作了。

    “差不多了。疤痕是还有一点,不过拿粉遮遮就看不出来。”

    沈青没接话。

    谢方升扯起嘴角,扭头看向沈青,搭在大腿上的左手指尖颤了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