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竹荟斯韵>玄幻奇幻>穿越师请就位 > 天生一对——明王
    这不是男主应有的出场方式吗,如果刚才不是亲耳听到土匪头子叫出了张弛黄龙的名号,庄蝶肯定会认为这个才是穿来的男客户。她目瞪口呆了半天,再回头一看,连绵的山头尽皆燃起松明火把,如长长火龙直飞入天,马嘶人喊,刀枪相拼,虎头山有这么大的势力?她似有所悟,朝寨门口方向望去,果然隐约可见跳跃的蓝色火焰,低呼一声“血上霜!”

    身后一人轻声笑道“不错,虎头石上血上霜,烟波城外的十八山头都得倾力来援,正是一网打尽的好时机。”

    “一网打尽?吴锋大哥,你是官府中人?”

    “不,我说过的,只是个管事。”

    “刚才带走我家小姐的就是你主人?怎么能这样啊,众目睽睽之下如此行事,让小姐日后怎么做人?”

    “我家主人是皇十二子,封号明王,在一众皇子中不算拔尖,但毕竟身份尊贵,与你家小姐也算良配。”

    王爷,居然是个王爷,怎么办真是越听越像男主,庄蝶甩甩头,努力理清思绪问道“这么多的官兵是烟波郡的吧?你知道我家小姐的身份,连事后联姻都有筹谋,只怕是精心策划,还争取到了我家老爷的支持?”

    “凡事预而立,自然不打无准备之仗,在此间行事,当然要得到骆郡守的肯首才行。还好,两厢情愿,各取所需,所以此计划叫‘白马’,以白马为饵剿匪,以白马为聘娶美。”

    “你干嘛都告诉我啊?”

    “不是你在问吗?我是坦荡之人,自是知无不言,不过灭顶之灾之下,各路山匪必拼死相抗,刀枪无眼,我们还是换个地方说话吧。”

    “诶诶诶,还有一件事儿我想问问,吴大哥,若山匪不拼死相抗,你们会给他们留活路吗?”

    “投诚者不杀。”

    用膝盖想都知道张总不会当一个有气节的土匪头子,看来他们三人应该性命无忧,庄蝶稍稍放心,果然,她随吴锋才走出不到一里路,就得到虎头山已降的消息。

    吴锋感到意外“虎头山土匪以悍勇出名,啸聚山林嚣张跋扈,居然这么轻易就降了?看来也是徒有虚名而已。”

    虎头山虽然服软,但十八山头里毕竟有很多凶顽之徒,他们一路上还是遇到不少袭击,但吴管事在明王府地位不低,身边护卫众多,他本人也是一身功夫,走过来倒是有惊无险。庄蝶身在刀兵之中,眼见血染山头,伏尸遍野,一阵头晕目眩之下,竟产生了一种不真实感,仿佛是电影布景,但血腥味是真真实实的,弥漫在每一分空气里,浸入进每一个毛孔,让她胃里翻江倒海,几欲呕吐。

    好在吴锋是不用兵器的,拳打脚踢有一个好处,至少不会让她身上溅血。这么近地看着他腾挪闪避,庄蝶眼前一阵恍惚,心中竟生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,某种想法如蜻蜓点水般一滑而过,但这种情况下也来不及细想。

    十八山头虽是乌合之众,但在生死存亡之际还是战斗力爆棚,官兵们胃口又大,誓要一网打尽,要么杀要么降,不放一条逃路。这一仗从突袭变成了鏖战,已经整整打了三天三夜还没收场。这三天,庄蝶一直陪着骆思暇呆在剿匪大本营也就是中军主帅的大帐里,离虎头山颇有一段距离,听得见杀声看得见火光,实际上连最强硬的弓也从山上射不到这里。

    吴锋作为一个小主管要去督战,但剿匪主帅也就是皇十二子明王倒是闲暇得很,早晚都要来作陪,庄蝶细细打量了他几回,总觉得他说话浮夸,又爱卖弄,多半是个空心花瓶,但他长得剑眉星目,穿得富丽堂皇,出入间又是前呼后拥,声势浩大,一副我就是主角的模样,让人实在不能忽视。而且看骆思暇,对他的殷勤是照单全收,由此可见,英雄救美虽是老得掉牙的情节,但实在是古今通吃,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二法宝,比那什么小众趣味的斯德哥尔摩情结靠谱多了。

    眼看情节发展离初始目标越来越远,庄蝶很担心客户最终会不会付尾款,要怎样才能把事情拉回正轨呢,她想了又想,趁着左右无人,赶紧和骆思暇打商量“小姐,何先生他们还在大牢里关着呢,我们不想点办法?”

    骆思暇在和庄蝶汇合时就已得知这个信息,已经三天了仍是余气未消“他们当土匪头子时多么逍遥自在,怎么就没想到有这一天!”

    庄蝶开始胡诌“黄总监把所有精力都给小姐你选漂亮高贵的身子去了,给何先生选的就草率了些,这才落了个当土匪的命,小姐你也别生气了。听吴锋的意思,这明王说不定已和老爷达成了协议,多半是要把你嫁给他,你想嫁给他吗?”

    骆思暇冷哼一声“在这种地方,婚姻之事岂由我做主,我说不嫁就能不嫁吗?”

    “但是小姐,这毕竟是游戏,大周一年,大东一日,就算你在这里当了一辈子的王妃,对于大东也不过是个多月的事情,以后的漫漫余生还是要和何先生一起过日子的。虽然大家也不介意在打游戏时找个老公老婆,但这和在电脑上玩虚拟的不一样,嫁了人是真的要那个,嗯XXOO的。当然说白了,现在这具身子也不是你在大东市的身子,就看何先生怎么理解这个事情了。”